中国公共关系行业《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行为指引》发布

2025-12-11 编辑:文编部 来源:互联网 
  导读: 2025年12月10日,在北京召开的“AI驱动下的营销进化与变革”研讨会上,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人工智能工作委员会发布《公共关系专业人员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行为指引》,该《指引》将于2026年1月1日开始实施。人工智...

2025年12月10日,在北京召开的“AI驱动下的营销进化与变革”研讨会上,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人工智能工作委员会发布《公共关系专业人员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行为指引》,该《指引》将于2026年1月1日开始实施。人工智能给公关传播行业带来革命性变革,也伴随着不容忽视的挑战——内容同质化、虚假信息泛滥、数据安全风险、版权争议等问题日益凸显。这个国内首个针对公共关系领域的人工智能应用规范,将为人工智能合理、合规、创新应用提供规范边界。

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副会长、人工智能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原书记处书记王冬梅强调,国务院提出要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推动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这不仅是对行业的重大利好,更是对广大公关传播从业者的时代召唤。她表示,为推动公关传播行业高质量发展,要以规范引领创新。人工智能应用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专业人员应对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承担最终责任,确保所有传播内容都严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和行业伦理规范。

奥美公关董事总经理罗志勇博士对《公共关系专业人员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行为指引》进行了解读。他表示,这份《指引》是首次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在公关领域应用制定的行业自律规范,以“主体责任与内容质量、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审慎审核与合规诚信、透明披露与社会责任”为基本原则和价值导向,对虚构事实、AI水军、数据泄露等七类需要重点防范的典型场景加以规范,实现行业自律。

《指引》明确了人工智能应用应遵循“发展与规范并重、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并提出一系列具体操作规范,包括:所有关键输出(如危机声明)须由专业人员审核并承担最终责任;人工智能生成内容需经过“生成-验证-修正”三级审核流程,确保事实准确、情感真实、避免“AI幻觉”;所有发布的AI生成内容(如图片、视频等)需显著标注为人工智能辅助生成,保障公众知情权;禁止将国家秘密、客户机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输入公共人工智能模型;严禁利用人工智能制造虚假新闻、伪造民意或进行自动化刷评,维护传播生态的真实与公正;在高风险领域(如医疗、金融)引入领域专家审核机制,确保专业准确性等。

此外,《指引》还提出将设立“公共关系人工智能伦理小组”,建立行业AI应用案例库,发展相关培训体系,促进最佳实践共享,并积极参与国际同行对话,推动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关系人工智能应用与治理路径。协会将根据人工智能的最新发展、法律法规的修订以及行业需求反馈,不定期更新、发布新版《指引》。

本次“启动下一个十年:AI驱动下的营销进化与变革研讨会” 是由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人工智能工作委员会主办,中国传媒大学广告与品牌学院与迪思传媒共同承办的。在研讨会上,与会专家与行业代表还围绕人工智能前沿技术及其在营销场景中的应用潜力、AI如何重构营销服务价值、AI在品牌营销中的商业化落地困境、降本增效与提质增收的实践挑战,以及AI驱动下营销人才结构与行业机制的重塑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为公关营销行业应对变革、迈向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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